圖:刑大3分隊查獲拿贓物換取毒品(記者吳素珍攝)
【記者吳素珍/高雄市報導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於105年2月間接獲情資,有一以宋姓男子為首之販毒集團,於高雄市梓官區等處涉嫌販賣一級毒品海洛英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,警方隨即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李檢察官明蓉指揮偵辦,並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查行動,於105年05月18日拂曉出擊,在高雄市梓官區及岡山區等處持搜索票執行搜索,逮捕涉嫌販賣毒品之宋嫌等人,並查扣海洛英81.03公克、安非他命143.26公克、現金新臺幣96600元、電子磅秤、分裝袋、吸食器、監視器主機及手機等物,詢後依法將宋嫌等3人移送偵辦。
專案小組經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、長期埋伏、跟監與蒐證,105年05月18日出擊,持高雄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於高雄市梓官區等犯嫌住處執行搜索,查獲海洛英81.03公克、安非他命143.26公克、現金新臺幣96600元、電子磅秤、分裝袋、吸食器、監視器主機及手機等物。
經查宋嫌等人自104年10月開始合夥販賣一級毒品海洛英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,共同集資向上游購買毒品後再分裝販賣,幸而專案小組及時破獲本案,阻止大批毒品流入市場,影響國人健康,本案偵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,宋、洪2嫌並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。